通 知
各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委各部委,市直和駐禹有關單位:
根據許昌市疫情防控工作座談會要求,為進一步落實禹州市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在全市人員密集場所實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切斷病毒的傳播途徑,切實防止疫情傳播擴散。各人員密集場所經營者、管理者應當要求進入其場所的人員佩戴口罩后方可進入其經營的公共場所,并在場所入口處設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對未佩戴口罩進入場所者應當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向相關主管部門報告,由各相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處理。相關部門要落實人員密集場所的監管責任,切實把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落實落細。
禹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11月1日
![]() |
![]() |
![]() |
![]() |
新浪微博:@禹州發布 | 騰訊微博:@禹州新聞 | 微信訂閱號:精彩禹州 | 云上禹州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