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信件收悉后,市住建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安排相關人員,針對網民反映的問題進行了調查落實。現將落實情況說明如下:
1、不開發票問題:業主在繳納物業費后,7日內公司統一開具發票。
2、專項維修基金問題:小區自交房以來,從未申請使用過維修資金。
3、公司人員上崗未培訓等問題:物業公司招聘之需經過系統培訓,包括安全教育培訓、崗位職責培訓、文明禮儀培訓等。物業管理“從業資格證”已廢止。
4、水電費物業公司代收、過高問題:小區供電、供水系統有前期開發單位建設,物業公司無權更改,日常管理、維護都是由物業公司進行維護,由物業公司代收后每月與專營公司結算。電費中包含的有電業局電費、變壓器損耗、變壓器線路和設備維護維修等費用。
5、地下停車位問題:地下車位有開發公司委托第三方銷售公司進行銷售,與物業公司沒有任何關系。小區內部沒有停車位時,門口安保人員都會勸阻小區業主不要為停車方便而占壓小區消防通道,從而形成了不讓業主進小區的問題。
6、小區公共區域盈利所得部分未向小區業主公開的問題:到現在為止物業公司并未收取其它任何形式的費用,也未收取任何小區公共區域的任何收費。
7、占用綠化建電動車停車棚收益的問題:小區自2016年交房后,小區沒有停車棚,業主反映強烈,經物業多方溝通協調,在2017年年底,開發公司于第三方達成合作,由開發企業規劃停車棚位置并硬化路面,由第三方公司建設停車棚保證小區業主正常停放,自行支付相關費用,并且該行在小區各個單元、小區門口、物業服務處等位置公示了7天,7天后開發企業才安排的開始施工。物業公司不存在占用綠化建電動車停車棚收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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